中外合作办学新时代的主要特点及发展难题
经过一个时期发展,尤其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初具规模、布局更加合理,学科专业结构逐步优化,进入快速、平稳和高质量发展阶段。截止目前,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930个;由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049个,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979个。从办学层次来看,除义务教育和军事、警察、政治、宗教外,涉及其他各个办学层次;从办学规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总数约55万人,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约45万人,占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的1.4%。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
(一)主要特点
一是从高校情况来看,初具规模发展平稳。目前,全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高校有577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1%。“985工程”、“211工程”高水平大学79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6%。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有498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4%,这些院校通过合作办学提升实力的积极性高,已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力。
二是从学科专业来看,结构逐步优化。重点支持高校在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初步改变了以往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局面。从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来看,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涉及11个学科,举办项目最多的是工学,占37%;而法学、文学、历史学项目所占比例均在2%以下,没有出现过度扎堆、比例失调和敏感专业等问题。此外,着力支持高校在大气科学、灾害护理学、生态学(自然资源保护)、给水排水工程、职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义肢矫形学、文化遗产保护、互动创意等新兴和前沿交叉学科开展合作办学,填补了国内学科的空白,培养了一批青年骨干教师。
三是从区域分布来看,布局逐渐合理。对中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份举办了257个项目,占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举办项目总数的44%。除西藏、青海、宁夏3省份外,内地其余省份均有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推动东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基础比较好的高校举办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是从资源引进来看,力度不断加强。指导高校做好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引进与有效利用,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不仅是国家级思想库和智囊团,杜兰大学的金融行业排名前三,中美名校强强联首结合中外双方学科特色,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先进的金融知识专门人才,为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以及探索中外合作培养“中美贯通的金融人才”摸索出了宝贵的办学经验。
(二)中外合作办学要“啃两个硬骨头”
加强党建工作,是做好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根本保证。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修订,是做好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法律保障。加强党的建设,修订法规规章,都与师资建设、机制建设密切相关。师资和机制问题带有全局性,是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主要矛盾。师资发展不平衡,机制建设不充分,是中外合作办学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师资和机制问题又是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难点问题,是两个“难啃的硬骨头”。做好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要认清主要矛盾,进行“师资攻坚”和“机制攻坚”,啃下这两个“硬骨头”。
1. 师资攻坚:牵住中外合作办学的“牛鼻子”。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完善治理是提质增效的“关键”,而加强课程、教学与师资建设,则是提质增效的“核心”。实践证明,中外合作办学质量高,最主要的是依靠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当前,社会对中外合作办学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有3个:社会关注多,美誉度不够;学校办学意向多,规划设计不够;办学单位被动应付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而这3方面问题的焦点都在师资,尤其是外方教师;看教师水平的高低,比看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更加直接和直观;办学意向多,敲锣打鼓,谈成的比例不高,多在外方教师引进等方面存在问题;新申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能否得到批准,师资安排是关键因素之一;评估不合格或有条件合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大多在师资引进方面存在问题。
2016年7月21日,《人民日报》发布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课题组完成的国内第一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报告(2010—2015)》。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师资水平有所提升,师资建设富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全国范围的师资发展仍不平衡;一些办学机构、项目师资建设不符合法规政策的规定;一些办学者由于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压缩师资引进和培养成本,引进师资数量和质量存在“短斤缺两”;一些外方合作院校师资安排“捉襟见肘”“飞行教学”所占比例屡破“红线”;降低门槛,临时招聘,“滥竽充数”现象时有发生。在几轮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全国共有1000多个机构项目参加;评估结果不合格或在评估时自动申请退出的共计有100多个,约占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总数的10%。评估发现:师资问题、尤其是外方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问题比较突出。
2. 机制攻坚:成功经验共享机制建设“再难也要做”。《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成功经验共享机制”。这一机制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对校内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二是对一个地区乃至于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示范引领;三是对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的辐射;四是依托中外合作办学好的国际合作机制和鲜活经验,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和教育国际规则的制定,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把中外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与世界共享。
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很难,是个“硬骨头”。难在哪里?难在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不是用某一套评价指标评出来的。笔者很赞同这样的“声音”,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不是评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成功案例取决于所培养的人才是高质量的,得到社会认可。一个机构项目的好坏,人们心目中自有一个总体的、大致的但又是相当核心的评价标准。
啃下这个“硬骨头”,再难也要做。首先,中外合作办学要“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必须示范引领。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发挥中外合作办学辐射作用,深化对国内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作用。”其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好的经验不少,但示范性不足;地方政府支持中外合作办学好的经验不少,但示范性不足。中外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需要中外合作办学者在成功经验基础上进行理论研究,挖掘、打磨、提炼,使其带有规律性,具有普遍性和推广意义。